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万凯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举座成员保证信息裸露的内容真确、准确、好意思满,莫得极度记
载、误导性述说或紧要遗漏。
尽头请示:
凯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3.00 元(含税);
至下一个交游日);
“万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
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向不特
定对象刊行了 2,700 万张可转债(债券简称:万凯转债,债券代码:123247)。
说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调治公司债券召募分解书》
(以下简称“《召募分解书》”)探究条件的限定,在万凯转债的计息工夫内,每
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因 2025 年 8 月 16 日为非交游日,故
顺延至下一个交游日)支付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历间的利息。
现将本次付息探究事项公布如下:
一、“万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调治公司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二)可调治公司债券代码:123247。
(三)可转债刊行数目:2,700 万元(2,700 万张)。
(四)可转债刊行领域:2,700 万元(2,700 万张)。
(五)可转债公司债券上市时辰:2024 年 9 月 5 日。
(六)可调治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历: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30 年 8 月
(七)可调治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历: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30 年 8
月 15 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模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模式,到期了债本金和支付终末一年利
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合手有东说念主按合手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确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预计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合手有东说念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畴昔”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合手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畴昔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模式,天臣配资计息肇端日为本次可转债
刊行首日(2024 年 8 月 16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确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游日,顺延工夫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游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游日内支付畴昔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苦求调治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合手有
东说念主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合手有东说念主所赢得利息收入的豪爽税项由合手有东说念主承担。
(十)可调治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连累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外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调治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万凯转债”信用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
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借主体信用品级为 AA,债券信用品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决议
说明《召募分解书》的限定本期为“万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工夫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理财投资票面利率为 0.30%,每 10 张“万凯转债”
(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东说念主民币:3.00 元(含税)。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践诺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2.40 元;
不时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限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践诺每 10 张派
发利息 3.00 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说明《召募分解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探究条件的限定,本次可转债付息
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
(二)除息日: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
(三)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因 2025 年 8 月 1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游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限制 2025 年 8 月 15 日(该日历为债权登记日)下昼深圳
证券交游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举座“万凯转债”合手有东说念主。
五、债券付息重要
公司将托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万凯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合手有东说念主指
定的证券公司商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招供的其他机构)。
六、对于本次付息对象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分解
(一)个东说念主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分解说明《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个东说念主所得
税法》以过火他探究税收法律讲解和文献的限定,本期债券个东说念主(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合手有者应交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说明《国
家税务总局对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代扣代缴责任的奉告》(国税函
[2003]612 号)限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调理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合手有
东说念主支付利息时追究代扣代缴,当场入库。
(二)非住户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分解说明《对于不时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限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集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故本期债
券非住户企业(含 QFII、RQFII)债券合手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成就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风光有践诺探究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合手有者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分解
其他债券合手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交纳。
七、探究模式
商酌部门:公司证券部
商酌电话:0573-87802027
传真:0573-8780296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